一、主债权转让质权是否一并转移
主债权转让时,质权原则上一并转移。
依据《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质权等从权利一并转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质权作为主债权的从权利,其设立目的是为保障主债权的实现,具有从属性。当主债权转让时,质权也应随之转让给新的债权人,以保障新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不过,质权的转移需通知出质人。若未通知,该转让对出质人不发生效力。同时,质权转移后,新债权人应在原质权范围内行使质权,出质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同样可向新债权人主张。
二、主债权转让之后还拥有质押权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主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质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质权作为从权利,随主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原债权人不再拥有质押权,新的债权人取得质押权。这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使质权与主债权保持一体性。
不过,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质押合同中约定主债权转让时质押权不随之转让,那么就需按规定或约定处理。比如当事人明确约定质押权仅为特定债权人设立,不随主债权转让,此时主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仍可能保留质押权。
三、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是否随同转让
根据《民法典》规定,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原则上随同转让。
抵押权具有从属性,其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主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法律另有规定,比如某些特殊类型的债权转让,法律对抵押权的转让有特别限制。当事人另有约定,是指债权人和抵押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不随同转让。
不过,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也就是说,即便抵押权未办理变更登记,受让人依然取得抵押权,但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在探讨主债权转让质权是否一并转移时,我们明确了相关法律规定及具体情形。主债权转让时,质权通常会一并转移。这是因为质权作为从属于主债权的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当主债权发生转移,质权自然也应随之转移,以保障质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复杂情况,比如特殊约定等会影响质权的转移。若你对主债权转让质权一并转移的具体流程、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