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中能否提起确认夫妻共同债务
执行中可以提起确认夫妻共同债务。依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等情形除外。
在执行程序里,若申请执行人主张被执行人配偶承担共同债务,可通过执行程序进行债务性质判断。若被执行人配偶对债务性质有异议,认为不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可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确认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会综合案件事实、证据等,根据法律规定判断债务性质。不过不同法院在具体操作和认定上可能存在差异。
二、执行中能否另行起诉追加夫妻共同债务
执行中一般不能另行起诉追加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相关司法规定,执行机构通常可以在执行程序中直接审查和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决定是否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若债权人主张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可在执行程序中提出申请。
若另行起诉,会导致执行程序停滞,还可能出现审判与执行的冲突。不过,如果执行法院以相关债务非共同债务为由不予追加,债权人不服该裁定,可通过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来解决。
所以,通常应先尝试在执行程序中解决追加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而非另行起诉。
三、执行中能否追加夫妻另一方为债务人
执行中能否追加夫妻另一方为债务人需视情况而定。若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执行程序中可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能直接追加。债权人需另行起诉,通过审判程序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后,才能在执行中追加另一方。若符合追加条件,债权人可向执行法院提出追加申请并提供证据。
在执行过程中探讨能否提起确认夫妻共同债务,这一问题存在诸多要点。比如,若一方在执行期间提出确认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提供怎样的证据来支撑?又该如何判断债务是否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不同的情形下,法律认定的标准和流程也有所不同。如果您对执行中提起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操作、证据要求或者法律依据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消除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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