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中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类:
1.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二人共同签字的借款合同。
2.日常家庭生活所需负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为家庭购置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等所产生的债务。
3.超出日常所需但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债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婚姻中夫妻是否可以协议划分财产
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双方能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可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比如夫妻可约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归一方所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有财产协议的应依协议处理。不过,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签订协议时尽量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三、婚姻中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的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如下: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像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等开支,也属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认定为共同债务;反之,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债务用途、夫妻双方经济状况、是否知晓等综合判断。
婚姻中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至关重要。除了常见的房贷、车贷等,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举债,这笔债务算共同债务吗?还有,离婚时发现有未被认定的共同债务该怎么办?若您对婚姻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处理等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清晰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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