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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否算有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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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30 · 2109人看过
导读:借款合同可能有偿也可能无偿。《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并到期返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的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视为不支付利息。有明确利息支付条款为有偿合同,未约定或不明则为无偿合同,且自然人借款约定利息不得违反规定,判定借款合同是否有偿关键在于对利息约定的审查认定。
借款合同是否算有偿合同

一、借款合同是否算有偿合同

借款合同可能是有偿合同,也可能是无偿合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也就是说,如果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利息支付条款,那么该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若未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则为无偿合同。此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在判定借款合同是否有偿时,关键在于对利息约定的审查认定。

二、借款合同是否有20年的诉讼时效

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并非20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20年是最长诉讼时效,它与一般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一般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及义务人时起算,而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所以借款合同纠纷通常适用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仅在极特殊情况下才可能涉及20年最长诉讼时效。

三、借款合同是否履行怎么认定

借款合同的履行认定主要看以下方面:

首先,出借人是否依约提供借款。若合同约定以现金交付,实际交付了足额现金,则履行了提供借款义务;若约定转账交付,款项到账则履行。

其次,借款人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如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再者,借款人是否依约还款。按时足额偿还本金及利息(如有),视为履行还款义务。

最后,关于合同附随义务的履行,比如通知、协助等义务是否履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需结合合同条款、双方的履行行为及相关证据综合判断借款合同是否得到全面履行。若一方认为对方未履行合同,应承担相应举证责任,以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成立。

当探讨借款合同是否算有偿合同时,答案并非绝对。除了基本的借款合同性质判断外,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在有偿借款合同中,利息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过高的利息可能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利息,一般会被视为无偿合同。但在实际情况中,围绕借款合同的有偿与否还可能存在诸多争议点。你是否对借款合同的有偿性有进一步的疑问呢?若对于借款合同在有偿判定、利息规定等方面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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