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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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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24 · 2079人看过
导读:借款合同分自然人之间和非自然人之间两种。非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签名等之前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也成立。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现金支付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成立,银行转账等自资金到账成立,票据交付自借款人取得票据权利成立,出借人授权特定账户支配权的,自借款人取得实际支配权时成立。
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

一、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

借款合同分为自然人之间和非自然人之间两种情况。对于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具体情形如下: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合同成立;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合同成立;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合同成立;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合同成立。

二、如何确定借款担保人有效期限

借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即保证期间,首先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债权人和保证人可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等类似内容,视为无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未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若一般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如何确定借款合同无效

依据现行法律,符合以下情形借款合同无效:一是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是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是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是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若要确定借款合同无效,可通过当事人协商,或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事实和上述法定情形判定合同是否无效。

在探讨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时,我们了解到多种因素会对其产生影响。而当借款合同成立后,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些相关问题。比如,借款利息的计算起始时间如何确定,是从合同成立日开始,还是另有规定呢?另外,若一方提前还款,对于借款合同成立日期所涉及的一些权益又会有怎样的变动?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要点。若你对借款合同成立日期以及与之关联的这些拓展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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