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简介
桂林蒋丽丽律师,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卓越,值得托付!
蒋丽丽律师毕业于知名法律院校,深厚的法学知识为她超过10年的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她擅长的法律领域广泛,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侵权/工伤赔偿等多个领域成绩斐然。
在刑事辩护方面,她是机智的“辩护人”。单某某、郑某某夫妻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她为郑某某争取到缓刑,让家庭得以团聚;唐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犯罪案,她成功为其争取缓刑,维系了感情。在婚姻家庭领域,她是贴心的“法律参谋”。跨国离婚案助唐某一次诉讼即离婚;家庭暴力离婚案帮文某某首次诉讼离婚并获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离婚案让叶某某获50余万元赔偿。在侵权/工伤赔偿方面,她是“权益守护者”,为未成年人黄某某获侵权赔偿,为杨某代理工伤认定申请获88万赔偿款。
桂林蒋丽丽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无论是刑事问题、婚姻纠纷还是其他法律难题,她都能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是值得您信赖和托付的法律专家。选择桂林蒋丽丽律师,就是选择专业、负责与安心!
二、精品案例
案件背景:2015年12月6日,在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邕宾XX,欧X某手持斧头拦路逼停被害人方X驾驶的客车,并威胁方X,欧X在车窗边收取现金人民币50元,二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公诉机关指控,案件核心争议焦点是欧X是否为从犯以及二人是否构成自首。
律师介入:2016年9月8日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代理律师接手此案。律师对案件进行初步研判,了解到实体争议较大,关键在于欧X是否为从犯以及二人是否构成自首。
办案过程: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公诉机关出示多项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未提交证据。律师依据公诉机关提交且经质证的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辨认笔录及照片、车辆行车记录仪录像等证据,综合分析案件情况。对于欧X是否为从犯,辩护人认为其是从犯,法院认定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均积极参与为主犯,但欧X作用相对较小酌情从轻处罚。对于二人是否构成自首存在认定分歧,最终律师通过有力辩护,促使法院认定二人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
案件结果:被告人欧X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欧X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欧X某、欧X退还并暂存于法院账户的人民币50元依法发还被害人方XX。代理律师凭借扎实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案件妥善处理发挥重要作用,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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