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概况
深圳饶婷婷律师是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备受瞩目的资深合伙人。她拥有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学位,在法律服务领域默默耕耘了超过13年,堪称企业法律服务领域的权威专家。
饶婷婷律师身兼数职,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始终严格恪守执业规范,积极参与行业交流研讨;作为大成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部成员,全力提升企业法律服务质量;担任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为企业法务标准化贡献智慧;以深圳市福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企业合规法律研究中心委员身份,深入参与合规课题研究;凭借全国中小企业高级企业合规师资质,为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制合规方案。
她执业经验丰富,专注企业法律服务领域。在企业合规方面,能提供全方位合规服务,助力企业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合法运营。在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领域,成功解决多起复杂纠纷,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公司纠纷解决领域,熟练应对棘手案件,为企业挽回诸多经济损失。在专项法律服务领域,兼顾非诉与诉讼,构建法律防护网,规避潜在风险。
她服务客户众多,涵盖政府机关单位、国有企业、港澳台企业等。曾为深圳市多局提供法律服务,提升执法规范性;为国有企业保障重大采购项目合规;为港澳台企业解决各类法律难题,庭辩技巧获广泛赞誉。
饶婷婷律师秉持“合规护航企业发展,专业化解法律风险”的执业理念,坚持事前预防风险,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纠纷解决宗旨。多年来,凭借严谨态度、精湛能力、务实风格,树立了极佳口碑,深圳饶婷婷律师值得信赖,持续为各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保驾护航。
二、实战案例
案件背景:2012年3月27日,主营防盲扶贫的香港慈善机构xx基金公司与刘XX签订《委托合同》,独资捐赠设立亮晴医院并委托其申请设置与筹建,刘XX任执行院长暨法定代表人。委托期限首期至2014年3月26日,后双方补充约定医院取得执业登记证后更换出资人与法定代表人。刘XX虽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却未依约让xx基金公司委派理事会成员,自行组建。委托期满未延长,xx基金公司罢免刘XX职务。刘XX未经同意,擅自变更医院性质、名称并增加注册资本,xx基金公司认为增加资金源于医院固有资产,刘XX未额外投入,遂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
律师介入:经验丰富的律师凭借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接手此案。初步研判后,明确案件关键在于刘XX是否违约以及损失的认定。
办案过程:律师积极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在一审中充分论证刘XX未按合同委派理事会成员构成违约,损失应按xx基金公司实际投入计算。双方不服上诉后,律师在二审中进一步提交证据证明投入资金真实性,刘XX提交亮晴医院已被撤销登记的文件。法院核查后确认一审查明事实并补充查明相关情况。
案件结果: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XX向xx基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XXX.51元,驳回xx基金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律师凭借专业法律知识和出色庭辩技巧,最大程度保障了xx基金公司权益,展现了卓越的合同纠纷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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