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宜昌周俊律师是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备受瞩目的主办律师。自2000年执业以来,他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他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所学经济法专业为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他还拥有一个3人律师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周俊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侵权纠纷、债权债务等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在损害赔偿方面,他能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并代理各类纠纷,帮助受害者获得应有的赔偿。在债权债务领域,面对复杂疑难债务,他总能巧妙应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辩护时,他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提供专业服务,竭力保障他们的权益。婚姻家庭纠纷处理及法律文书出具等方面,他也有着丰富的经验。交通事故中,他提供专业咨询与代理,让当事人安心。
他以热心、细心、精心、耐心的服务标准对待每一位客户,赢得了顾问单位和广大委托人的一致好评。在公益律师助讨薪等行动中,他充分展现了专业素养与负责态度。他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高效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有效规避企业法律风险,是值得大家信赖的专业律师。
周俊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宜昌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所在的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也因他的专业表现而备受赞誉。如果你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不妨考虑宜昌周俊律师,他将竭诚为你服务。
二、经典案例
在这场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闫XX委托了湖北XX律师事务所的李X和周X作为其代理人。被告一方有三家,湖北XX公司负责人朱XX担任公司经理,与湖北XX公司法定代表人张XX同为公司经理,这两家公司共同委托湖北XX律师事务所的任XX为代理人;被告李X则委托湖北百龙律师事务所的周俊为代理人。
案件审理期间,法院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审查。经查明,合同签订人虽为闫XX,但法院认定其与本案并无直接利害关系,恰似比赛中本应参赛的主角却失去了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法院认为闫XX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
湖北XX律师事务所的李X和周X凭借专业素养,精准分析案件走向,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然而,最终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闫XX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474元也不予收取。若闫XX不服此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次案件中,审判员是柳XX,书记员是唐XX。在这场复杂的法律纠纷进程中,专业的法律团队和严谨的法院审查共同维护了司法公正,让当事人明晰自身权益与法律程序,即便面临不利结果,也知晓有相应的救济途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