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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有时间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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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05 · 2098人看过
导读:连带担保有时间限制。一般保证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此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责;已进行相关操作则适用诉讼时效中断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担责,否则保证人免责,保证期间依实际及合同约定综合判定。
连带担保有时间限制吗

一、连带担保有时间限制吗

连带担保有时间限制。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需注意,保证期间的起算点、时长等具体规定依实际情况及合同约定等综合判定。

二、连带担保责任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连带担保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主债权即主合同中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的基本债务金额。利息涵盖法定利息与约定利息。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金钱。损害赔偿金是因债务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损失而需赔偿的金额。实现债权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若担保合同有约定,担保人需按约定承担;若未约定,一般也在担保责任范围内。但具体范围可由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自行约定,若约定不明,依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总之,担保人在连带担保责任下,需对上述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连带担保责任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连带担保责任期限根据情况而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需注意,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在了解连带担保是否有时间限制这个问题时,我们清楚了其中涉及的诸多要点。连带担保是存在时间限制的。而除了时间限制,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担保责任的范围界定等问题。比如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担保人到底需要承担哪些具体的担保责任,是仅仅对本金负责,还是利息、违约金等也在担保范围内。如果您对连带担保的时间限制以及其他相关问题,如担保责任范围、担保期间的起始与截止时间等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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