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
袁燕飞律师,自2008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十八年法律经验。她毕业于知名院校,拥有法学本科学历,专业知识扎实,法律素养深厚。
袁律师身兼多职,是十届新疆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婚姻与家庭财富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是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高级企业合规师,同时担任石河子大学法学院校外实践导师、石河子大学校友会律师行业分会副会长等。
她专注于婚姻家事类案件及家族财富传承,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在银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日常法律风险防范以及疑难复杂诉讼方面更是精通。执业以来,成功为三十余家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诉讼代理服务,如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等。
在婚姻家事案件中,袁律师凭借专业和经验,全力保障客户权益。曾帮一位当事人在复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争夺中,争取到合理财产份额及有利抚养安排。刑事辩护时,她以出色庭辩技巧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成功为一位面临刑事指控的企业家减轻刑罚。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她致力于规避潜在法律风险,确保合法合规运营。总之,袁燕飞律师凭借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是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的可靠之选。
二、典型案例
在这起复杂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某银行与新疆某公司、新疆某联合社产生了激烈争议。2000年11月1日,新疆某公司、联合社与该银行营业部签订了《xxXX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借款5亿元用于调销棉花。随后,三方又签订了《贷款还本免息协议书》。新疆某公司按约履行了前六期债务,然而第七期逾期未还,截至2017年11月,尚积欠本金443XXXX5000元,利息662XXXX9963.15元。
新疆某公司认可欠款本金、利息及保全费,但以借款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且未实际发生为由,请求驳回此项诉请。联合社则辩称与银行营业部无连带偿还责任约定,且担保条款无效,因其是财政厅直接拨款单位,无能力和资格做担保主体。
在此关键时刻,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经验介入。律师深入分析合同条款,梳理证据,制定了精准的诉讼方案。经法院审理认为,新疆某公司与银行营业部签订的相关合同合法有效,新疆某公司违约应担责,支持银行营业部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保全费的请求。对于担保条款,联合社不符合担保x规定,担保条款无效。因债权人和担保人均有过错,联合社要对新疆某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律师费,因合同未明确约定且银行营业部未提供实际支付证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新疆某公司支付尚欠贷款本金及利息,联合社承担新疆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驳回银行营业部其他诉讼请求。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充分展现了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