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袁燕飞律师,执业十八年,在法律领域成绩斐然。毕业于知名院校,法学本科学历为其奠定了坚实基础。
他先后在多家知名律所执业,担任十届新疆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婚姻与家庭财富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还是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高级企业合规师。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与业界口碑,荣膺众多专业领域的重要身份。
袁律师擅长多个关键法律领域。在婚姻家事类案件及家族财富传承方面,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等棘手问题,经验丰富,如同贴心管家,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权益。刑事辩护领域,他凭借深厚功底与丰富经验,为嫌疑人提供有力辩护。在银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日常法律风险防范及疑难复杂诉讼上,他驾轻就熟,帮企业制定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执业以来,成功为三十余家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诉讼代理服务,其专业能力备受认可。
袁燕飞律师始终坚信“法律是善良而公平的艺术”,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这一理念。他实力强劲又专业靠谱,是值得新疆地区广大民众信赖的律师。无论是婚姻家庭的纷争,还是企业法律风险的防控,抑或是刑事辩护的重任,袁律师都能凭借专业素养,为您保驾护航。
二、经典案例
在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里,XX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与新疆某公司、新疆某联合社起了争执。2000年11月1日,新疆某公司、联合社和XX银行营业部签了《XX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借5亿用于调销棉花。之后,三方又签了《贷款还本免息协议书》。新疆某公司如约履行了前六期债务,第七期却逾期未还,到2017年11月,还欠本金443XXXX5000元,利息662XXXX9963.15元。
新疆某公司认可欠款本金、利息及保全费,但觉得借款合同没约定律师费且没实际发生,要求驳回这项诉求。联合社则称与XX银行营业部没有连带偿还责任约定,担保条款无效,因为它是财政厅直接拨款单位,没能力和资格做担保主体。
法院审理后认为,新疆某公司与XX银行营业部签的相关合同合法有效,新疆某公司违约就得担责,所以支持XX银行营业部让其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保全费的请求。对于担保条款,联合社不符合担保x规定,担保条款无效。因债权人和担保人均有过错,联合社要对新疆某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律师费,因合同没明确约定且XX银行营业部没提供实际支付证据,法院不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新疆某公司支付尚欠贷款本金及利息,联合社承担新疆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驳回XX银行营业部其他诉讼请求。
在这场复杂纠纷中,有一位律师凭借扎实法律知识和丰富经验,充分展现专业能力,始终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尤其擅长处理此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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