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文琴英律师是郑州法律界备受尊崇的专业人士,现任职于河南常理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一职。同时,她还兼任律所产品质量合规争议解决及诉讼部副主任、河南常理合规管理研究院副主任、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常理企业合规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要职。此外,她还承担着郑州市政法委服务法律工作站副站长、金水区企业服务法律工作点副主任、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点副主任等多项社会职责,并且是郑州市律师协会企业合规管理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
文琴英律师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法学本科,执业10多年来,法学专业知识扎实。她专注各类案件,无论是建筑工程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婚姻、劳动争议案件等,都游刃有余。她代理的河南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河南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等众多案件,均取得良好诉讼效果,获当事人高度认可。凭借丰富办案经验,她夯实法学理论,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法律服务。2022年,她受聘成为浚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更彰显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影响力。
文琴英律师始终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每一位客户排忧解难,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文琴英律师,相信她会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经典案例
案件背景:河南某某工程有限公司在郑州市X年X月至X年X月期间,自行出资购材、组织施工并按时发放工资,完成了一个项目施工,成为实际施工人。项目完工后,发包方要求有资质公司开具13%增值税发票才支付款项,该公司经人介绍结识被告赵某。赵某提供河南某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开具发票收取了发包方支付给河南某某工程有限公司的50万元工程款。但收到款项后却拖延不还,多次催要无果,仅赵某某在X年X月X日转给原告1万元,剩余40万元仍未退还。被告赵某是河南某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0%的股东且未实际缴纳出资,根据《公司法》,其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律师介入:专注于公司法领域的资深律师接手此案后,经分析认为,河南某某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实际施工人且承担诸多成本,河南某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仅为代收工程款,其拒不返还款项属不当得利。
办案过程:律师围绕不当得利及赵某的连带支付责任展开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证据,证明河南某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施工情况以及河南某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代收款项却未退还的事实。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协调,明确阐述法律依据和观点。
案件结果:最终判决河南某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退还河南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款项37万元并支付利息,赵X对退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在当事人陷入困境时,最大程度保障了客户权益,展现出卓越的专业素养和尽职尽责的服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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