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罗春玉律师,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法学底蕴深厚,法律实践经验丰富,是呼和浩特法律界备受瞩目的资深专家,现执业于北京市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罗律师专注于刑事及民商事领域,在刑事案件、公司类法律事务、劳动争议以及合同纠纷等方面造诣颇深,是各领域的专业翘楚。
刑事领域,她战绩辉煌,成功办理黄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重大案件,凭借出色庭辩技巧与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有力维护法律尊严,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权益。民商事领域,她同样卓越,成功处理内蒙古日报社诉通州X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涉及巨额资金的重大合同纠纷,为客户挽回巨大经济损失,还妥善解决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此外,她长期为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聚能实业有限公司等多家顾问单位提供专业服务,助力企业规避潜在法律风险。
罗律师执业历程丰富,曾就职于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2018年转所至北京市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她凭借卓越表现,在宁波市律协组织的实务理论研讨会中获奖,还作为“泛3315创新人才”项目引进对象,2020年被呼和浩特市民族学院聘为外聘讲师。
作为北京市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罗春玉律师秉持专业负责的服务理念,以扎实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为客户量身定制精准方案,在呼和浩特法律界口碑良好,是解决法律问题的可靠之选。
二、经典案例
广东XX公司在与宁波XX公司、呼和浩特市XX公司的执行纠纷中,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不服,遂申请复议。此纠纷焦点在于执行依据——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2015)玉商初字第00134号民事判决书是否生效,以及法院受理执行案件是否合法。
在此关键时刻,经验丰富的公司法领域律师介入。律师深入调查取证,从法院调取案卷资料。经细致核查,发现判决作出日期与送达时间存在矛盾,且未依照新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当事人张云红也未收到判决书,这有力地论证了判决未生效。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法院受理执行案件不符合条件。
本案存在程序障碍,送达时间与判决作出时间矛盾,未按当事人新确认地址送达,此属送达程序问题;实体争议关键在于确认该民事判决书是否生效,双方分歧显著。
值得信赖的律师始终致力于最大程度保障客户权益。最终,法院认定原裁定事实不清,撤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2020)内0104执异53号异议裁定,发回重新审查。虽目前尚未对当事人权益实现情况进行量化,但律师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法律论证,成功为广东XX公司争取到重新审查的机会,有效规避了潜在法律风险,其在公司法领域的专业素养令人信服,无疑是处理此类法律问题的最佳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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