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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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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7249人看过
导读: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

  证券公司在市场中担任着交易市场的角色,对于这样的一个市场主体,法律对其的设立有特殊规定是无可厚非的,那么证券公司的设立需要什么条件呢?小编将在本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第一百二十三条:本法所称证券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法规定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四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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