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撤销权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
二是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
三是债务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债权,即债务人实施上述行为后,其责任财产减少,致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之虞。
四是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还需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此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当满足这些条件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以维护自身债权。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债权人撤销债权的法律构成要件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主观要件:债务人存在恶意,即其具有损害债权人债权的故意。若债务人明知其行为会导致责任财产减少,有害于债权人债权实现仍为之,则满足此条件。
客观要件:
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行为,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
该处分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即导致债务人责任财产减少,使债权人债权有无法受偿之虞。
若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符合上述构成要件的行为,可行使撤销权。但需注意,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债权人撤销权被告怎么确定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被告的确定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债务人行为的相对人:如果是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相对人通常为受让人,即因债务人行为而直接受益的一方,将其列为被告。
恶意串通的第三人:若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如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且第三人知情,那么债务人和该第三人应作为共同被告。
其他情况:比如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高价收购他人财产,此时若债权人主张撤销,可将债务人及收购财产的相对人列为共同被告。
在确定被告时,关键是看谁的行为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以此来准确确定适格被告,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在探讨债权人撤销权成立需要哪些条件时,除了正文提及的主要条件外,还有一些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且该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另外,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债权人也有权行使撤销权。这些情况都可能影响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与否。你是否对债权人撤销权的具体成立条件仍有疑问呢?若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或是对自身债权保护有更多考量,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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