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怎么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分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只需双方达成合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办理公司内部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即可。
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转让完成后,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自持股份吗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三、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多少年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并非成立一定年限就必须清算。
公司清算通常基于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是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之后进入清算程序。所以,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不是由成立年限决定,而是取决于是否出现上述法定或约定的解散清算事由。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涉及多方面的要点。除了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程序外,还需注意通知其他股东。当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时,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若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具体操作细节、可能遇到的纠纷处理等问题,您还有疑问吗?若有,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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