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是否已经成立还用再缴出资
公司成立后股东通常仍需缴付出资。依据规定,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方式、金额和时间履行出资义务。即使公司已成立,若股东尚未完成全部出资,就必须继续缴付。若股东未依约出资,需向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要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也有权要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无论公司是否成立,股东都需按章程规定缴付出资。
二、公司已成立还需继续缴付出资吗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若公司注册资本采取认缴制,在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内,股东一般无需额外缴付出资。但出现以下情形时可能需要继续缴付:一是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届满,股东应按章程足额缴纳;二是公司进行增资,股东需按增资决议和章程规定增加出资;三是公司出现严重亏损等特殊情况,导致公司资本显著不足,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等,法院可能判令股东提前缴付出资以充实公司资本。
若公司注册资本是实缴制,成立后股东通常已完成出资义务,除非有法定减资等后续情况,否则一般无需再缴付。总之,要根据公司的具体出资方式、章程规定及是否有特殊事项等来综合判断是否还需继续缴付出资。
三、公司成立后未缴清出资会有啥后果
公司成立后若未缴清出资,会产生诸多后果。
首先,对公司而言,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与发展,比如资金短缺影响业务开展。
其次,对股东自身,未出资到位的股东要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再者,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未缴清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最后,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限制相关股东的权利,甚至吊销营业执照。若构成犯罪,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股东应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在公司运营中,股东按规定缴付出资至关重要。除了要了解股东未依约出资需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对公司债务的补充赔偿责任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股东出资后,若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清算,已出资股东和未出资股东在剩余财产分配上会有怎样的区别?再如,股东能否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又随意撤回?这些问题都与股东缴付出资紧密相关。如果您对这些方面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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