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重复起诉被法院驳回的情形有哪些
构成重复起诉被法院驳回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是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是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若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法院通常会认定为重复起诉而予以驳回。例如,甲之前因某合同纠纷起诉乙,法院已作出判决,之后甲又以相同的合同纠纷再次起诉乙,且当事人、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均无变化,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重复起诉而被驳回。总之,要避免重复起诉,需注意起诉的主体、争议的对象以及诉求的内容等方面的一致性。
二、法院驳回重复起诉还有其他特殊情形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除一般重复起诉的情形外,还有以下特殊情形法院会按重复起诉驳回。
当事人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若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可能被驳回。一审裁判生效后,当事人又以新的事实、证据再次起诉,但该新事实若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且非因客观原因未提供,也可能认定为重复起诉而被驳回。另外,在仲裁机构已对纠纷作出有效裁决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也会驳回。总之,判断是否重复起诉关键看是否符合“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诉讼请求相同或后诉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等条件及相关特殊规定。
三、法院驳回重复起诉,判断标准究竟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判断是否为重复起诉,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这里的当事人包括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如诉讼担当人等。
二是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
三是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比如前诉判决被告履行合同,后诉又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就可能构成重复起诉。若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上述条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了解构成重复起诉被法院驳回的情形有哪些之后,我们需要清楚其相关影响。比如一旦被认定为重复起诉,不仅之前的诉求难以再次获得支持,还可能浪费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成本。而且这种情况可能对当事人的诉讼策略和信誉产生一定影响。若您对重复起诉的判定标准、后续可能面临的程序问题等还有疑问,或者在类似案件中不确定自身是否构成重复起诉,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帮助您明晰法律规定,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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