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人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各合伙人需以其个人财产继续清偿。
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人内部按约定分担债务,但此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债权人可向任何一个合伙人主张全部债权,该合伙人清偿后,可依内部约定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比如,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企业欠债100万,债权人可要求甲偿还全部100万,甲偿还后,若内部约定甲承担30%,则可向乙丙追偿70万。有限合伙人只需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这是与普通合伙人债务承担的关键区别。
二、合伙人对企业侵权债务需如何承担
合伙人对企业侵权债务的承担方式分不同合伙形式。
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侵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合伙人承担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有限合伙企业里,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侵权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人债务承担中追偿权该如何行使
合伙人债务承担中追偿权的行使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行使追偿权,首先要有债务清偿的事实,即该合伙人已实际向债权人偿还了合伙债务且超出其应承担份额。其次,需确定各合伙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按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追偿时,应先与其他合伙人协商,明确追偿金额和时间。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诉讼中,要提供债务清偿的证据、合伙协议等材料,以证明自己的追偿主张。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避免因时效经过丧失胜诉权。
在探讨合伙人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时,除了基本的债务承担规则,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合伙人承担债务后,对于超出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部分,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就涉及到追偿权的行使问题,包括追偿的程序、期限等。另外,如果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也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其在入伙时如何与原合伙人明确债务分担就很关键。如果你在实际中遇到合伙人债务承担、追偿权行使或者新合伙人债务分担等方面的疑问,别让困惑继续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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