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之诉的理由是什么
1.重大误解:当事人对合同关键内容有错误理解,此错误让他们作出了与内心真实想法相悖的表示。
2.显失公平:合同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反公平原则,致使一方遭遇重大不利状况,比如一方获利过多而另一方损失惨重。
3.欺诈:一方有意告知对方虚假信息,或者有意隐瞒真实情况,从而诱导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就像故意骗对方签合同。
4.胁迫:通过威胁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等重要方面,或者威胁法人的荣誉等,迫使对方做出违背自身真实意愿的表示。这些理由就是为了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纠正那些因上述情况而产生的不公平或不真实的法律行为。
二、提起撤销之诉需满足哪些法定理由
撤销之诉有不同类型,常见的如债权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法定理由分别如下:
债权人撤销之诉:依据《民法典》,当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以及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提起撤销之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若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撤销之诉需满足哪些法定理由
撤销之诉法定理由因具体案件类型而异:
债权人撤销之诉:根据《民法典》,当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时,债权人可提起撤销之诉。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撤销之诉: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诉请撤销。
当我们探讨撤销之诉的理由是什么时,需要明确多种情形。比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也可请求撤销。此外,显失公平的合同同样具备撤销的条件。你是否对这些撤销之诉的理由存在疑问,或者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相关法律问题呢?如果对于撤销之诉的理由适用范围、具体操作流程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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