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离婚被追债债务该如何认定
1.倘若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之际双方得一同承担。常见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如下:因家庭一同生活而背负的债务;一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赡养老人而背负的债务等。
2.要是这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由欠债的那一方独自承担。通常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有: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表明是个人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并且债权人知晓该约定。
3.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未欠债的一方倘若能够证明该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并非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就可以主张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需承担还款的责任。
二、妻子离婚追债时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咋区分
在离婚追债时,区分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可从以下方面判断:
个人债务:一方婚前债务,如婚前所购个人物品欠款;一方因不合理开支产生债务,像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也属个人债务,由举债方独自偿还。
共同债务: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像家庭日常开销、共同经营生意的借款等,需夫妻共同偿还。若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一般不予支持,但能证明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除外。
三、妻子离婚被追债哪些债务无需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债务妻子离婚后无需承担:
1.一方的婚前债务: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配偶无偿还义务。
2.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丈夫私自借钱投资,收益未用于家庭生活,妻子无需承担。
3.非法债务:如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另一方无需承担。
4.一方虚构债务:若一方为侵占另一方财产而虚构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
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考量债务用途、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等因素。若有争议,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定。
当探讨妻子离婚被追债务该如何认定时,要明确并非所有债务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若债务是妻子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在实际情况中,怎样去收集证据证明债务的用途呢?又如何判断哪些属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呢?若您对妻子离婚被追债务的认定还有更多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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