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裁决不服后中院裁决也不服怎么办理
1.若中院裁决不服,通常可向高法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有时间限制,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证据等情形自知晓起六个月内提。
2.申请再审要符合法定条件,像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主要证据系伪造等。且需提交相关材料,如再审申请书、原审判决书等。
3.法院会审查再审申请,符合则启动再审程序,不符合则裁定驳回。再审程序审理结果具终局性,一经作出不可更改。
二、对仲裁及中院裁决均不服还有哪些法律途径
若对仲裁及中院裁决均不服,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下途径:
仲裁方面:若为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劳动者对非终局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为商事仲裁,可在六个月内,以存在法定情形为由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中院裁决方面:若中院是一审,可在规定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若中院是二审,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符合法定情形的,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三、对仲裁及中院裁决均不服还能通过啥法律途径
若对仲裁及中院裁决均不服,可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法律途径。
对于劳动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已向中院申请撤销裁决,中院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可自收到中院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一般民商事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中院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申请的裁定为终审裁定。但如果有证据证明仲裁存在程序违法等情形,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若中院是作为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可在规定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若为二审判决,可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当对仲裁裁决不服,中院裁决也不服时,情况确实比较棘手。但仍有相应的救济途径。比如可以向更高一级的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再审程序来进一步审查案件。不过申请再审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严格的程序要求。又或者考虑通过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来寻求新的解决可能。如果你正面临这样的困境,对后续该如何妥善处理心中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详细解读各种可行的办法,帮你找到最适合你的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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