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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借的钱,离婚时一方不承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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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4 · 1846人看过
导读:在复杂的债务情况下,我们要采取多种证据的方法,严谨客观地确定债务的性质和所有权。关键要看借款的用途,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企业合作,或者是基于双方共同的意愿,即使离婚一方不承认,也应该视为合法的共同债务。作为债权人,你得提供证据,比如借款合同上的共同签名,或者能证明借款用于家庭或合作项目的凭证,来证明这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借的钱,离婚时一方不承认怎么办

一、夫妻一方借的钱,离婚时一方不承认怎么办

在此类复杂情形下,我们需依循多元化的证据收集与分析手段,对债务的性质及其所有权予以严谨且客观的判定。

首要任务便是仔细审视借款的实际用途。

如果这笔款项主要被用来支持双方的家庭生活、企业合作运营或源自于配偶间的共同意愿表示,即便其中一名配偶在离婚之际选择否认,其依旧应当被评定为合法的共同债务

其次,身为债权人,您有责任拿出充分的证据来显示此类债务属于夫妻共同产生的债务,例如借款合同借款人夫妇的共同签名,或是任何可以证明所借之款实用于改善家庭生活质量、促进合作运营项目的相关有效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复杂债务情形中,我们应采用多元证据方法,严格客观判断债务性质和所有权。关键在于审查借款用途,若用于家庭生活、企业合作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即使离婚一方否认,也应视为合法共同债务。作为债权人,您需提供证据,如借款合同上的共同签名或能证明借款用于家庭或合作项目的凭证,来证实这是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借信用卡炒股另一方是否要还

从法律角度出发,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关于一方因投资炒股所产生的负债究竟是否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其核心判断标准在于配偶一方是否将其获取的炒股收益作为家庭日常开支之用。

倘若一方向他人举债以购买股票,尔后又将由此获得的投资收益注入到家庭生活中,那么在另一方因炒股亏损而无法偿清债务时,即可视为这笔负债转化为了夫妻共同债务。

按照相关法律条例,在这种情形下,夫妻双方均有义务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果配偶一方擅自借贷资金进行炒股活动,而另一方对此并不知情,同时也没有证据显示这些投资收益曾实际投入至家庭生活之中,那么这时该项债务就被视为个人债务,借款人需自行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是否承担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之中,当配偶中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对外借款时,是否应当对这笔款项负有偿还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综合性的考量和分析。例如,假如这笔借款是为了确保家庭的日常生活正常运转所必需的费用,那么其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即使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这种情况常见于子女的教育经费、家庭日常生活用品的购置等等方面。反之,如果这笔借款的用途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那么从原则上来讲它并不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对此毫不知情的一方没有必要承担还偿责任。然而,如果债权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此种债务实际上是用作夫妻共同生活、共同投资或经营活动,抑或是基于夫或妻双方的共同意愿所做出的决定,那么即便在理论上不属于共同债务,实际操作中仍然可以要求不知情的配偶承担还款责任。总而言之,在判定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这个问题上,关键因素在于借款的实际用途以及债权方能否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务必及时收集并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复杂债务情形中,我们应采用多元证据方法,严格客观判断债务性质和所有权。关键在于审查借款用途,若用于家庭生活、企业合作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即使离婚一方否认,也应视为合法共同债务。作为债权人,您需提供证据,如借款合同上的共同签名或能证明借款用于家庭或合作项目的凭证,来证实这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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