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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失踪人的财产应由谁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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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7 · 2602人看过
导读:遗产民法典规定,失踪人身故后,法定继承人为合法妻子、未成年子女和尽孝的父母。若无适宜亲属或他们无法履行职责,财产将由法院指定的专业人员代为管理。
民法典规定失踪人的财产应由谁代管

一、民法典规定失踪人的财产应由谁代管

倘若失踪人身故,其财产将由其合法妻子、尚未成年之子、探望格尽孝道之父或母等亲属继任财产托管人进行管理。

如若罹难者寓居之处无此类可管之人,又或是此类亲人无力承担代管之责,那么这笔财产即需交由人民法院批示的专职人员进行代管了。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二、民法典规定遗嘱能写农村宅基地继承

在遗嘱中我们并不建议您将农村宅基地作为继承对象写入。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遗产应为自然人生前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且能够依法进行分配的财产。而那些依据法律原则或是其特性而无法进行继承的遗产,则同样不予继承。需要了解的是,宅基地乃是集体财产的一部分,并不是属于个人所有,因此,就无法将之纳入遗嘱中的内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倘若失踪人身故,其财产将由其合法妻子、尚未成年之子、探望格尽孝道之父或母等亲属继任财产托管人进行管理。

如若罹难者寓居之处无此类可管之人,又或是此类亲人无力承担代管之责,那么这笔财产即需交由人民法院批示的专职人员进行代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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