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关了欠很多钱可以宣布破产吗
当然可以理解。公司破产后的核心问题在于其负债额超出资产数额,以至于企业无能力按期偿付债务,因此只有在此情况下,企业不得已宣告破产。在部分情形中,当公司面临此类困境,他们的资产甚至无法满足破产管理所需的相关费用,这就阻碍了破产清算是履行程序。随即产生的结果是,破产管理人很有可能无法获取日常收入以维持正常运营。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即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除须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个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1)债务人资产不足于清偿全部债务;
(2)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公司关门员工合同没有到期是否有经济补偿
当企业破产时,即使合约并未到期,公司仍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赔偿。具体而言,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以及每月的薪酬水平计算,如若员工服务满了一整年,那么公司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为该员工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这部分补偿以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衡量标准;
其次,如果员工的服务期限在六个月之上但是尚未达到一年,那么应被视为一个完整的年份进行计算;
最后,对于那些工作仅在六个月以下的员工,公司则需要为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此项规定源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第四十七条规定,即“经济补偿金应当根据员工在组织内工作的年数来计算,每满一年的,企业都必须向前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此外,如果员工的服务期已经超过了半年但尚不足一年,也应算入一整年。而对于那些服务期限还不到半年的员工,企业只需要向他们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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