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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和农保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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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7 · 10315人看过
导读:社会医疗保险和农保的主要区别在于参保对象、缴费方式和费用。医保覆盖城镇职工,费用较高,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承担,缴满一定年限可享受全面待遇。而农保针对农村居民,费用较低,个人承担全部费用,需每年缴纳以保持待遇。两者共同构成了我国医疗保障体系。
医保和农保有什么区别

一、医保和农保有什么区别

关于医疗保险与农保之异同,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概念角度来看,社会医疗保险也被称之为“疾病社会保险”或“健康社会保险”。缴纳此类保险之人,由于疾病、受伤、残疾等原因导致的收入中断以及医疗费用支出的损失,将会得到保险机构所提供的经济援助,此即为一种社会保障性质的保险。

其次,所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便是指由政府主导、引导并提供支持,农民主动加入,个人、集体和政府共同出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导的农民医疗合作机制。这种机制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个人缴费、集体帮扶和政府资助三个方面。

然后,从参保对象的角度看,农村合作医疗仅限于其户籍位于该地区的农村居民,自出生之日起满90天之后的未成年及尚未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居民皆可进行申请;而尚未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则可以在其户籍所在地自主选择是否参保。另一方面,当涉及医疗保险时,尽管参保者需要自行承担部分费用,但是还有一部分的缴费责任会由企业来分担。

进一步来说,农村医保所收取的费用每年约数百元人民币,相较而言,社会保险的缴费金额约每月数千元甚至更高,因此,对比结果显示,农村医保的费用显然更加合理。对于农村医保来说,参保人必须承担所有的费用;而对于社会保险,工会和雇主需要共同承担这份压力。

再者,对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需要按照月份进行缴费并且设立了最低缴费期限,只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男性需历经25年,女性20年),退休后方可免除继续缴费,同时享受全面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最后,我们谈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则需要按年度进行缴费,并且需要持续缴纳,否则将无法享受到相应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医保和商业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医保)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且必不可缺的组成部分之一,作为我国政府提供的一项公共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险,其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国家以及地方各级单位的财政投入、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和财政给予适当的补贴等途径筹措而来。此项制度的设立旨在通过强化对参保人群投保的强制性要求和适度的财政补贴与支持,以期为广大公民解决在基础医疗保障层面所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由国家强制性购买的医保并不能完全取代商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属于个人与保险机构之间基于自愿协商原则签署的保险合同,投保人需按照相应的约定定期支付保险费用。意外患病或受其他相关突发事件影响产生医疗费用之际,则依照签订的保险合同内容,由保险公司履行义务向投保人支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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