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一定要去医院体检吗
在实施行政拘留措施的过程中,依照有关法规规定需要为被拘留者进行体检。拘留所以接收被拘留人为职责之一,应当邀请持有医疗资质证书的医生来对他们进行全面而精确的健康检测,并且需要将经过医护人员查验、填写妥当的入所健康检查表予以存档保管。
如果在体检过程中发现被拘留人体质出现创伤或存在其他特殊状况,拘留决策部门应当出具详尽的情况说明,而拘留所有责任逐项记录各类损伤情况或非正常症状,并需由押解人员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字确认已加以记录。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发现被拘留人身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拘留所详细登记伤情或者异常情况,并由送拘人员和被拘留人签名确认。
二、行政拘留一辈子都毁了怎么办
行政拘留与刑事罪责并非等量齐观,故不存在所谓“人生全盘皆输”之说。只需勇于改过,积极作为,即可重回正轨。在此,我寄望每位阅读此文之人能深刻领悟上述要义。
此外,不得不指出的是,一般情况下,行政拘留并不会对户籍信息产生永久性的记录,也就不会对子孙后代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然而,我们仍然需在日常生活中恪守法律法规,成为良好公民,唯有如此,方能推动社会向着更加健康、快速的方向迈进。衷心期望所有人都能对此有深刻理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在实施行政拘留的过程中,每一位被拘留者都将需要接受由执行拘留单位安排的身体健康检查。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展开,拘留场所应当积极地邀请专业医师为被拘留者提供全面、细致的健康监测服务,同时要妥善保管好健康检查报告单据。一旦在体检过程中发现被拘留者身上存在伤痕或其他特殊状况,执行拘留单位的决策部门有责任就此问题撰写详细的情况说明书,同时拘留场所也需要准确记录下这些损伤或者异常症状,并且要求押解人员和被拘留者共同签署确认文件。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