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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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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3 · 1155人看过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教育、管理机构未尽职责造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伤害需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若未能充分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幼童或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受伤,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已尽职责,则无需担责。
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怎么办

一、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教育、管理方面未能尽责而需承担的侵权责任

若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幼童或学生在接受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习与生活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这些教育机构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然而,如果能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履行了应有的教育、管理职责,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没有尽到赡养老人义务的可以分多少遗产

未赡养老人,如果是有赡养能力确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所以不赡养老人是有可能分不到遗产的。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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