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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扣保险会拒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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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1445人看过
导读:符合拒赔条件的会拒赔,当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投保人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协商解决:投保人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寻求合理的赔偿方案。 2.仲裁: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属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3.起诉法院:如果协商和仲裁都无法解决问题,投保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被扣保险会拒赔吗

一、车辆被扣保险会拒赔吗

若符合拒赔条件,保险公司将依法行使拒赔权;若发生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投保人可采取以下有效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首先,通过协商方式进行解决:投保人有权选择与保险公司通过和解途径来寻求一个公平、合理且双方接受的赔偿处理方案;

其次,进入仲裁程序:投保人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所在地区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待仲裁裁决生效后,若保险公司不履行裁决义务,该裁决具备强制执行力;

最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前述两种方式均未能解决争议,投保人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车辆被扣押停车费由谁出

车辆被扣押停车费一般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辆被扣保险会拒赔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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