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名字写错一个字的如何处理
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也可以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对方不承认的可以用以下方式处理: 1、如果借条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小名,可通过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
2、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
3、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债权人可申请笔迹鉴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借条没写还款期限如何处理
还款日期不是借条的必备要件,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随时催告,但是必须给债务人一个合理的还款期限。
诉讼时效是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对方却不还款时起起算,如果债权人一直不主张的话从写借条那天起开始诉讼时效为20年。
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钱写成欠条如何处理
如果当事人在出具借条时,误写成了欠条,但是内容上还是借条,那么实际上影响不大。
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的方式对欠条进行补正,协商将名称改为借条;如果说在内容上也存在歧义,并且双反就此产生了纠纷,那么需要就具体内容进行解释。
比如说: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期限,那么债权人就需要注意,要及时向对方催告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借条名字写错一个字的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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