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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购股权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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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7 · 2239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公司回购股权条件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公司回购股权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回购股权条件是什么

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条件有在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使公司存续的等。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权回购注销是什么意思呢

股票注销是指股票发行公司自行购买并注销本公司发行的股票。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股票注销是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发行程序减少公司的一部分股份,全部注销股份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发生。

股票回购注销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将股份收回即由公司单方或公司与股东双方合意将股票收买,回收后的股票不再发行,予以注销;另一种是股份合并即以若干股合为一股或较少股。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股权变更的手续是什么

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股东会决议。4、股权转让协议书。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公司回购股权条件是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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