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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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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2493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条件是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条件是什么

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条件是:

1、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且自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自动享有优先权;

2、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相关国际条约,可以享有优先权;

3、其他条件。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二十六条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二、商标先用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商标先用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如下:

1.他人在注册商标申请日之前存在在先使用商标的行为;

2.该在先使用行为原则上应早于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的使用行为;

3.该在先使用的商标应具有一定影响;

4.被诉侵权行为是他人在原有范围内的使用行为。

所谓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权是指某人在他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已经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当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后,该先用人享有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三、商标先用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商标先用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如下:

1.他人在注册商标申请日之前存在在先使用商标的行为;

2.该在先使用行为原则上应早于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的使用行为;

3.该在先使用的商标应具有一定影响;

4.被诉侵权行为是他人在原有范围内的使用行为。

所谓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权是指某人在他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已经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当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后,该先用人享有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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