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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导演是否享有编剧著作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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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2802人看过
导读:总导演一般是享有编剧的著作权,总导演是享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利,一般对于电影作品或者是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对于这种情形都是需要签订合同来约定的。
总导演是否享有编剧著作权吗?

一、总导演是否享有编剧著作权吗?

导演享是有著作权的。《著作权法》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二、著作权申请在哪里申请的?

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1.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

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

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著作权登记机构。

2.地方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其职责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核心的机构一般有两个。

一是版权行政管理处。

主要职能:负责著作权涉外合同的审批、登记及著作权代理机构的报批工作;指导、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版权贸易活动;指导版权保护组织的反盗版工作;开展著作权保护工作。

二是版权执法处(版权争议调解处)。

主要职能:受理权利人及社会公众对发生在本地区的侵权、盗版行为的投诉、举报;组织检查本地区发生的侵权盗版行为;查处本地区发生的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主持调解本地区发生的著作权纠纷。

综合上面所说的,著作权就是属于个人创作作品因而到了国家版权中心的认可所获得的权利,对于此权利在电影电视中需要结合各自的约定来进行处理,一般创作作品的著作权是制片人所有,而对于所存在的署名权就可以归编剧、导演、摄影所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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