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办案流程 > 选民资格确认是特别程序吗?

选民资格确认是特别程序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997人看过
导读:选民资格确认是特别程序的一种。特别程序适用于案件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其他的严重后果,且无人员伤亡,对社会也没有恶劣影响的案件,特别程序一般是采用一审裁决制度,也就是一审的意见就是最终的意见,不能提起上诉。
选民资格确认是特别程序吗?

一、选民资格确认是特别程序吗?

选民资格确认是特别程序的一种。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民事审判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相对。普通程序即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一般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即民事诉讼法对法院审理某些类型案件另行规定的程序,案件类型不同,审理的程序也不相同。各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很不一致,划分的标准和种类也不相同。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二、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分类

1、非讼事件

包括宣告失踪人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宣告公民无行为能力、督促程序(发布支付命令)、公示催告程序(宣告证书失效或无效)等。法院审理这类事件的目的是,在没有民事权利争议的情况下,确定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一定的法律事实是否存在。其特点是没有原告和被告,办案程序因利害关系人(不是原告)的请求而开始;法院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

2、婚姻和亲子关系事件

包括离婚、确认婚姻无效和认定亲子关系是否存在等。这类事件解决人的身份关系问题,涉及社会公益,在程序上应有特殊规定,不能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它与非讼事件不同,有原告和被告,存在着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

3、行政法律关系事件

包括对选民名单错误提出的申诉案件,对行政机关的职务行为提出的申诉案件,向公民追索税款和其他欠款的申诉案件等。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不是解决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争议,而是负责审查行政机关的职务行为是否合法,确定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如课处罚金没收财产等。除以上 3类外,从诉讼理论上说,还应当包括破产程序。但很多国家另设破产法,作为独立的法律,破产程序不再列入特别程序中。

特别程序作为民事纠纷中的一种简易处理程序,对于一些不复杂的案件完全可以采用特别程序来处理,可以大大提高案件的处理效率。但是需要注意一点,特别程序实行一审判决制度,不接受上诉,但是如果有对结果不满意的,法院也会进行持续的调解。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办案流程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办案流程最新文章

遇到办案流程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