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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执行异议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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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0 · 10152人看过
导读:当事人执行异议期限一般是在裁定送达后的15日之内向法院起诉诉讼,法院在收到异议的书面申请之后,那么法院就需要在十五日之内进行审查,只要异议成立就可以对此案件进行执行。
当事人执行异议期限是多久

一、当事人执行异议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中执行异议的提出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一般为裁定送达后的15日之内,所以在面临该问题时一定要注意好时效限制。

二、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异议指什么?

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执行异议的提出是否有时效规定?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执行异议的提出有时效的限制:

1、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2、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完毕前提出。

(二)法律依据:

1、《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复议的司法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当事人对执行有任何的异议,那么是可以提出来,但也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需要在裁定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处理,如果超过了此时效,那么就会以原判决处理,所以,对于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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