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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被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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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2048人看过
导读:婚姻被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双方不具有夫妻之间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因重婚导致婚姻关系无效的构成,重婚的犯罪嫌疑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双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及抚养费判决和正常的婚生子女都一样。
婚姻被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

一、婚姻被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于准备登记结婚的自然人来讲,在登记结婚之前要了解一下国家关于婚姻登记方面的法律知识,这都是一些基本的常识性问题,像是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只办结婚典礼,不领结婚证的做法,双方在法律意义上根本就不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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