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处理法律事务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本来觉得稳赢的官司,最后却输了,原因很有可能是诉讼时效出了问题。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这两个概念,听起来有点像,可它们的区别却能对官司走向产生重大影响。要是没搞清楚这两者的差异,很可能就错失了维权的最佳时机,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那到底该怎么辨别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讲讲。
一、两者概念要搞清
诉讼时效中断,简单来说就是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出现了某些法定事由,导致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统不算数了,等这些法定事由消除之后,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比如说,张三欠李四钱,约定的还钱日期到了,李四向张三催要欠款,这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李四催款这天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而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法定障碍消除后,再继续计算剩余的诉讼时效期间。举个例子,王五起诉赵六归还借款,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王五突然遭遇意外昏迷了,无法行使权利,这时候诉讼时效就会中止,等王五醒来能正常行使权利了,接着计算剩下的诉讼时效。
二、法定事由各不同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比较多。像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就是典型的一种。比如债权人给债务人打电话、发函催债。还有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比如债务人承诺会还钱,也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另外,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也是常见的法定事由。比如说甲起诉乙支付货款,从甲起诉那天起,诉讼时效就中断重新计算了。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主要是一些客观障碍。比如不可抗力,像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权利人无法主张权利。还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等情况,会让权利人不能正常行使权利,从而引发诉讼时效中止。
三、发生时间有差异
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只要出现了法定的中断事由,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比如在一个长达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第二年权利人向义务人催款,诉讼时效就中断重新计算。
而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在最后六个月之前出现了一些可能影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情况,但只要这些情况没有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是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例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第三个月权利人发生了意外受伤,但在最后六个月之前就恢复了正常,这种情况就不会引发诉讼时效中止。
四、法律后果不一样
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是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无效,诉讼时效重新起算,而且重新计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和原来的诉讼时效期间一样。比如原来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中断后重新计算又是一个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中止的后果是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等法定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剩余的诉讼时效期间。比如原来诉讼时效还有三个月到期,因为法定障碍中止了两个月,等障碍消除后,再接着计算剩下的一个月诉讼时效。
辨别好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非常重要,但实际情况往往更复杂。在后续处理法律事务时,可能会遇到各种难以判断的情况,比如法定事由的认定是否准确,不同法院对相同情况的判断是否一致等等。要是在这些问题上没弄明白,很可能会让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在复杂的法律事务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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