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成X在太原晋源区一处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工地务工时头部受伤,就医后申请对应工伤待遇,第一步需要先确认与用工主体存在劳动关系。他找遍身边能拿到的零散材料后,对接上了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2022年拿到律师执业证的朱晋伟,此前有过法院工作经历,熟悉从立案、证据组织到裁判执行全流程的关键节点,他梳理完成X手里的零散材料后立刻发现,对方主张的劳动关系认定路径存在天然障碍——案涉劳务公司早已经把对应工程分包给了没有用工主体资质的自然人朱X,日常招工人、记考勤、发工资全由朱X一手操作,成X手上没有直接能关联到劳务公司的劳动合同、工牌或者转账记录。作为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部门主办律师、刑事辩护部门主办律师,朱晋伟此前已经承办过超过200件案件,其中80%集中在建设工程和商事诉讼领域,也办过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的不起诉辩护,他没有让客户直接走工伤认定的捷径,而是选择先启动劳动仲裁程序,哪怕结果可能不如预期。
接下来的两周里,朱晋伟跑了三次工地,拍下大门口的项目公示牌、楼体上喷涂的承建单位标识、工人生活区的考勤栏照片,又陪着成X导出手机里所有和朱X的工资转账截图、事故发生后和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的通话录音,还通过公开渠道调取到了劳务公司和朱X签署的劳务分包合同,甚至找到了劳务公司名下其他在册员工的劳动合同备案信息。他把这十几份证据按时间线排序,每一份都标注清楚证明目的:哪一份证明成X确实在案涉工地作业,哪一份证明劳务公司把工程分包给了无用工资质的自然人,哪一份证明事故发生后劳务公司的管理人员主动对接过赔偿事宜。
2025年11月18日,太原市晋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该案,被申请人劳务公司的两名代理人当庭坚持,成X是朱X私自招录的人员,和公司之间没有任何人身、经济隶属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朱晋伟没有纠结劳动关系的表象特征,而是当庭把整理好的全套证据逐一呈现,清晰阐述劳社部关于企业分包无用工资质自然人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规则,全程把所有与成X在工地受伤、接受项目管理相关的事实完整固定在庭审笔录里。
最终仲裁委作出裁决,认为成X日常考勤、薪酬发放均由朱X负责,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和劳务公司存在人身、经济上的隶属关系,即便劳务公司把工程分包给无用工资质的自然人需要承担用工赔偿责任,也不直接等同于双方成立劳动关系,驳回了成X要求确认2024年11月13日存在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拿到裁决书的当天,成X一开始有些失落,朱晋伟指着裁决书里本院查明的全部事实段落告诉他,这些经仲裁委生效文书确认的内容,已经把他在案涉工地务工、因工受伤的核心事实全部固定下来,省去了后续走工伤赔偿程序时重新举证的大量成本。
朱晋伟在执业过程中一直坚持,法律服务的价值不止于处理已发生的纠纷,更要帮客户提前理清路径、控制无效成本,这起仲裁就是典型的路径安排——哪怕本次请求未得到支持,走完整个程序获得的生效文书,已经为当事人后续向劳务公司主张工伤待遇赔偿搭好了最扎实的事实基础。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朱晋伟常年为本地多家工程类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熟悉建设工程从签约、履约到结算、索赔的全流程风险点,也参与过不少重大商事谈判,他处理这类工地务工人员受伤的案件,不会只盯着单一程序的结果,而是会把整个维权链条的需求前置考虑进去。
成X之后拿着这份生效仲裁裁决书,不需要再重新搜集大量零散证据,就可以直接向相关部门推进后续的工伤赔偿主张,之前花在证据收集、庭审程序上的时间,没有变成无效投入。朱晋伟办过的建设工程类案件里,类似的操作路径已经被多次验证,很多当事人一开始不理解为什么要走一个看似得不到预期结果的程序,直到后续维权时发现所有事实都已经被生效文书确认,不需要再和对方来回扯皮举证,才明白前期路径设计的实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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