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行业里,工程款被拖欠是个常见且令人头疼的事儿。一旦遇到老赖,施工方排山倒海的焦虑可想而知。拿到胜诉判决,却执行不回钱,就像一场空欢喜。就好比在商场给人送货,对方却翻脸不认账,说没钱支付,就算你告赢了,还是拿不到钱,那种无力感恐怕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懂。
一位建筑施工班组,承接了一家建筑公司分包的工程项目。工程顺利竣工验收合格后,本以为能拿到72万元的工程款,可建筑公司却迟迟不结算支付。施工班组起诉并胜诉后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但法院查询建筑公司对公账户和名下房产车辆后,发现企业早已把自有资产转移,账面上一毛钱都没有。执行陷入了死胡同,当事人不知该往哪儿走。
这个案子的难点在于,建筑公司耍起了无赖,刻意转移资产,制造了自己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而施工方此前根本不知道三角债务可以直接执行第三方,也没有找到能突破僵局的关键线索,导致执行工作一直停滞不前。
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接手了这个案子。该合伙人有16年法律行业从业经验,兼具前公证员、司法局公职双重从业资历,还拥有法学、中文、心理学等多重学历背景。他及其团队先是全面梳理了工程资料,从中找到了核心突破口——发现第三方地产开发企业尚欠该建筑公司大额到期未付工程款,属于明确到期债权。原来建筑公司明知第三方企业拖欠款项,却故意不起诉、不催收,恶意逃避对施工方的付款义务。
接着,官晟律师团队开始全面收集证据。他们收集了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双方结算对账凭证、发票签收记录等完整债权证据,形成了被执行人对第三方企业享有到期债权的完整证据链。有了这些证据后,他们向执行法院提交《协助执行通知书》申请书,申请法院直接向次债务人,也就是第三方地产开发企业送达法律文书,冻结截留应付给被执行人建筑公司的全部工程款。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次债务人收到文书后提出了债权异议,试图拒绝配合履行。官晟律师团队针对对方提出的异议理由,一条条地进行举证反驳,提交工程结算、欠款对账原始材料,论证债权真实、到期、无争议。一番努力后,彻底扫清代位执行程序障碍,推动法院出具裁定,责令次债务人直接向施工班组清偿债务。
最终的判决结果相当不错。法院裁定次债务人直接履行付款义务,从应付工程款中划扣51万元交付给施工班组;剩余未结清款项,三方共同协商确定分6期支付方案,而且也按期足额清偿完毕,这彻底化解了复杂三角债务执行的僵局。
这个案例对普通人的参考意义在于,当遇到工程款、商贸货款类三角债务执行难题时,要知道可以运用到期债权代位执行,通过收集证据、合理运用司法规则,可能会打破执行僵局,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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