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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可以签署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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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949人看过
导读:分公司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以后是可以签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而其他组织是可以成为合同主体的,不过。因为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所以分公司签订的这些合同存在着的法律风险,最后还是由总公司承担的。
分公司不可以签署合同吗

一、分公司不可以签署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署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分公司签订的哪些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分公司的法律特征主要有哪些?

分公司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来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自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2、分公司百的主要业务活度动完全由总公问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3、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因此,总公司要对答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成立分公司的目的都是为了逐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范围,如果成立起来的分公司连签合同的权利都没有,那成立分公司也没有什么意义,所以,在日常运营的过程中,跟分公司相关的经营项目,分公司可以独立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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