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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查处行政案,俞留军律师助力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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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9.23 · 117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俞留军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副主任
律所:云南溪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420221041140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214481283
代表案例:40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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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玉溪俞留军律师在土地违法查处行政案中的表现。陈XX等九人因对某镇政府和县政府就土地违法查处的答复及复议决定不服而提起诉讼,俞留军律师代理县政府,凭借系统性的代理策略和充分的论证,使法院全面采纳其代理意见,最终案件胜诉,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和行政决定的合法性。

在云南玉溪,法律事务的处理中常常能看到俞留军律师的身影。俞留军律师是一名专职律师,毕业于法学专业本科,持有法律A证。他还是法学本科高校讲师,在民商和刑事双领域深耕,有着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他所在的律所是云南溪南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主要为云南玉溪。

俞留军律师的业务范围广泛,擅长刑事疑难案件辩护、建设工程、劳动工伤、商事借款、合同纠纷、企业合规风控等领域。在民商事案件中,他深耕建设工程、侵权、劳动、商事合同、企业借贷五大高频纠纷;在刑事办案方面,长期办理涉经济、跨境、妨害司法类刑事案件,主攻诈骗、合同诈骗、开设赌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高发疑难案件。此外,他还是政企双赛道法律顾问,担任多家建筑、科技、拍卖企业常年法务,以及华宁多政府机关法务团队主干。

在众多案件中,有一起土地违法查处行政案格外引人注目。陈XX等九人系某某县某某镇某某社区居民,他们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在“某某箐”拥有承包地块。为解决某街XX-xx组居民住房问题,某某社区启动“拆村并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案涉某某箐地块被纳入项目范围。20xx年11月,某某社区及某街xx组组织群众会议决定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进行土地调整,并制定实施方案。2020年6月,某某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项目建设。2023年8月23日,某某县政府作出村庄规划批复,将案涉地块规划为预留宅基地。2024年10月28日,某某县政府作出农用地转用批复,同意将相关集体农用地转为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

2024年8月14日,矛盾开始显现。陈XX等九人向某某镇人民政府邮寄《违法占地查处申请》,申请对杜X等12户村民违法占地建房行为进行查处。某某镇政府于2024年11月8日作出答复,但陈XX等人不服申请复议,县政府复议责令重新处理。2025年3月26日,某某镇政府作出《行政复议答复书》,告知申请人案涉地块已符合用途规划,已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地块已完成农用地转用手续,目前无违法行为。然而,陈XX等人依旧不服该答复,再次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复议决定维持该答复。至此,双方的争议彻底形成,陈XX等人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答复及复议决定,责令重新处理。

在这起案件中,俞留军律师接受委托,代理上诉人某某县人民政府。这是一起与行终xx号、行终xx号案件关联的系列土地违法查处行政案,被诉主体为某某镇人民政府(此前两案被诉主体分别为某某县自然资源局和某某县农业农村局),案件事实背景和法律争议焦点高度一致。俞留军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形成了系列案件的系统性代理策略。

他提出的核心辩护要点十分关键。一是指出某某镇政府作为乡级人民政府,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具有法定查处职责,系适格执法主体;二是说明案涉地块经村庄规划批复明确为“预留宅基地”,并经农用地转用批复完成转用手续,相关建房人已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已符合法定用途规划,违法状态已消除;三是强调某某镇政府经核查后认定目前无违法行为并作出答复,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四是表明某某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依法维持该答复,亦无不当。

庭审中,俞留军律师围绕“违法状态已消除”“查处职责已履行”“答复内容合法适当”三个核心论点进行了充分论证。他还着重强调系列案件中三份行政判决的裁判尺度统一,体现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全面支持。他的论证有理有据,展现出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卓越的辩论能力。

最终,经过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俞留军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某某镇政府系辖区内乡级人民政府,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具有法定查处职责,系适格执法主体;案涉地块经规划批复明确为“预留宅基地”,并经农用地转用批复完成转用手续,相关建房人已取得合法审批文件,符合相关规定;陈XX等人主张补办手续不能抵消违法性、应责令拆除等理由缺乏法律依据;涉案地块通过补办手续已符合法定用途规划,违法状态已消除,某某镇政府经核查后认定目前无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复议答复书》,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某某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依法维持该答复,亦无不当。最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这起案件中,玉溪俞留军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得到了充分体现。他在系列行政案件中持续、系统地论证“违法状态已因补办手续而消除”的法律适用标准,使得三份二审判决均维持原判,全面维护了县政府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俞留军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知识、独特的办案思路和良好的沟通能力,为当事人和行政机关都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在玉溪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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