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二审纠纷,在刘莹律师的专业代理下,二审法院驳回伤者全部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中,机动车全责交通事故造成伤者九级伤残,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200万三者险。伤者一审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类损失合计361224.29元。一审法院依据司法鉴定意见,核定合理损失261364.29元,由两家保险公司分别在交强险、三者险限额赔付。然而伤者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追加出院护理费、误工费等多项费用,还提交证人、工具照片等新证据试图推翻鉴定结论与一审认定标准。
刘莹律师作为三者险承保公司二审代理人,围绕司法鉴定合法性、赔偿项目法定标准两大核心展开答辩。刘莹指出法院委托鉴定程序合法,护理期、无护理依赖结论应当作为裁判依据。伤者已领取退休金,举证不足以证实实际误工收入减少,误工费不应支持。汽油、拐杖、额外护工费无正规票据、不属于法定赔付项目,后续治疗费未实际发生不应提前支持。刘莹还逐一质证上诉人二审提交的证人、影像、书证,证明证据不足以推翻一审事实认定,完整驳斥全部上诉诉求。
最终,二审法院采信全部代理观点,认定上诉人举证不足以否定司法鉴定意见,各项新增费用主张均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判决驳回伤者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赔付方案,二审诉讼费由伤者自行承担,保险公司赔付金额未额外增加。
刘莹律师是辽宁赤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刑事诉讼、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领域都有丰富经验,尤为专精于交通事故案件。她执着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法律尊严,每一次委托都会深挖案件细节。在这起案件中,她紧扣司法鉴定与人身损害赔偿规则,逐条反驳新增索赔项目,充分展现了其专业能力,成功维护了保险公司的权益。正如她一直秉持的理念,细节决定成败,在这起案件中,她对细节的把控和专业的辩论,为案件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