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记录模糊不清、部分工程验收资料缺失的卷宗,摆在了张志强面前。这是他首次独立承办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是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原告诉求被告支付工程款490多万及其资金占用利息,并确认对施工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棘手难题待解
接案之初,张志强就面临诸多难题。被告辩称部分工程未完工,原告主张的工程款项金额不正确,且施工存在瑕疵,资金占用利息不合适,还反诉要求原告支付材料损失和工期延误违约金。同时,施工记录模糊、验收资料缺失,让证据链条存在诸多漏洞,给案件推进带来极大阻碍。
细致梳理证据
接案第3天,张志强开始全面梳理案件资料。他查阅了大量的施工图纸、合同文件、往来函件,打了20多个电话向相关人员核实情况,还向所里经验丰富的律师请教证据收集和整理的方法。他发现部分施工记录虽然模糊,但通过与现场施工人员的沟通,可以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立案后第5天,他申请了调查令,调取了工程监理日志、材料采购凭证等关键证据,逐渐完善证据链条。
积极沟通协商
在准备过程中,张志强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协商。他向被告详细解释了原告的诉求和依据,同时也认真听取被告的意见。他发现被告对工程款项金额的质疑主要源于双方对工程量的计算方式存在差异。张志强通过查阅行业标准和相关案例,向被告说明原告的计算方式是合理的。在沟通中,他始终保持冷静和专业,避免与被告发生冲突。
庭审激烈交锋
庭审中,双方围绕工程是否完工、工程款金额、施工瑕疵等问题展开了激烈交锋。张志强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充分的准备,对被告的观点进行了有力反驳。他指出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有相关的验收报告为证;对于施工瑕疵,原告已经进行了整改,且不影响工程的整体质量。他还强调原告对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应当得到支持。
胜诉结果可期
最终,法院认定工程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判决被告支付490多万工程款及其利息,原告对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原告其他诉求和被告反诉请求。结案后,张志强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证据是案件的核心,再难的案件,只要用心挖掘,总能找到突破口。”
这次经历让张志强在后续的建设工程案件中,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他会提前与施工人员、监理人员沟通,确保施工记录的完整性;在合同签订时,也会更加关注条款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类似的纠纷再次发生。张志强现从业于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0余件,还担任三十余家大型建筑公司法律顾问,在建设工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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