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某建设工程企业法务部在日常财务审查时发现异常情况。该企业曾与某某煤业有限公司签订七份工程施工合同,企业完成全部施工并通过验收后,第三方审计认定总工程款达六千五百余万元。然而,煤业公司长期拖延结算,累计欠付工程款和质保金近两千万元。企业内部随即对该笔款项进行了核查,调取了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付款流水等相关资料,但仍未能与煤业公司就欠款问题达成一致。此时,企业决定寻求外部专业法律帮助,委托了北京市炜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的王迎文律师,王迎文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王迎文律师收到材料后,迅速行动起来。她第一时间完整调取了全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第三方结算审计资料、付款流水、通话录音、第三方费用结算凭证等数百份证据。凭借十余年的执业经验,她高效地逐项核对工程款收支、各类扣款单据以及施工时间节点。经过初步核实,该案件涉及建设工程企业与煤业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时间跨度从合同签订、工程施工到验收结算。基本轮廓逐渐清晰:企业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煤业公司却迟迟不结算付款,且双方在设备材料、水电火工、取暖煤炭等费用扣除以及逾期利息、诉讼时效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
随着核查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更多复杂的信息浮出水面。王迎文律师发现,多份关联协议中也存在类似的费用扣除和争议问题,并且涉及到一些案外第三方。这使得案件的复杂性大大增加。王迎文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凭借扎实的科班硕士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她敏锐地察觉到这些新发现的事实对案件走向的重要影响。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在建设工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几十件,处理过众多复杂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在这些案件中积累的经验,让她能够准确地把握当前案件的关键问题。此时,案件的主要事实已基本清晰,但处理方向仍有待明确。
基于已确认的事实,王迎文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评估。她认为,本案应适用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建设工程行业的交易惯例。在评估过程中,她考虑了双方合同的约定、施工实际情况以及证据的完整性等因素。王迎文律师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认可度,她是太原市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太原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物业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还受聘担任清徐县人民法院、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同时也是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第一届全国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这些社会荣誉和行业任职,让她熟悉本地司法裁判口径与行业规则,能够深刻洞悉公检法办案流程与裁判逻辑,为准确评估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持。
明确评估方向后,王迎文律师制定了分层诉讼策略,并开始实施。在一审阶段,针对被告主张全额抵扣百万设备材料款的抗辩,她区分工程竣工前后借据用途,结合案外第三方施工合同、借据标注施工范围,提出竣工后借用物资与本案无关;针对取暖煤炭扣款,依据合同条款论证该费用无约定不应扣除;针对诉讼时效,结合被告后期付款记录,援引时效中断法律依据驳斥时效抗辩;同时完整提交费用结算表等证据,论证被告存在占用施工系统造成额外成本的事实。一审庭审中,她全面质证、系统发表代理意见,法院采纳了多项核心观点。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阶段王迎文律师梳理一审全部裁判逻辑,针对上诉人利息起算、材料扣款、时效三大上诉理由逐条反驳,提交合同原件、施工验收记录、借据用途佐证材料。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核心判项。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王迎文律师立即代理申请财产保全、强制执行,核算全部工程款、利息明细,向法院提交完整执行材料,推动法院查控被告名下资产,保障债权落地。该案件的处理结果带来了一系列后续变化,企业内部对合同签订、款项结算等流程进行了调整,合同模板也进行了修订。王迎文作为合规业务部部长,也参与起草了相关的实务指引,为企业避免类似法律风险提供了参考。
回顾案件起点,该笔工程款在企业内部其实已经通过了常规的财务审查流程,但仍出现了拖欠纠纷。王迎文律师始终坚守“精法笃行,尽心尽责”的执业理念,在本案中,她全力以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此次案件处理引发的企业内部改动已实施,相关处理方法也被引入到了一次行业交流中,为其他企业处理类似纠纷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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