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受理范围 > 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有哪些

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28921人看过
导读:1、案件本身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2、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3、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4、案件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起诉的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又起诉的。
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有哪些

一、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有哪些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解决民事争议的四种途径

在现实生活中,民事主体间发生矛盾和纠纷有四种解决途径:

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第二,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第三,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第四,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上述四种解决纠纷的途径中,仲裁和诉讼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协商、调解则不具有,因而当事人对协商和调解达成的协议可以反悔。

当然,究意采用何种途径去解决一个具体的民事纠纷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

对民事纠纷的处理主要的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而无论如何就民事纠纷来讲,并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的问题,因此当事人也就不会坐牢。不过也要注意,对于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若是当事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话,这种情况下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受理范围相关

  •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等。(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2024-02-25 1289次阅读
  • 2023.03.13 8442次阅读
  • 不属于扫黑范围。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不受法律保护。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4-02-28 1316次阅读
  • 2023.03.03 1815次阅读
  •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2024-02-28 1306次阅读
  • 2023.03.10 1838次阅读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其他。
    2024-02-26 1334次阅读
  • 2023.03.06 2084次阅读
  •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2024-02-24 1106次阅读
  • 2023.03.11 3365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受理范围最新文章

遇到受理范围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