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的一间临时会议室里,文件资料散落在会议桌上,两名原告李XX和XXXX满脸焦虑地坐在一旁。张双意律师正俯身仔细翻阅着劳务承包合同以及相关的转账凭证和收据。她的目光在文件间快速移动,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时而眉头紧锁,时而轻轻点头。
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李XX和XXXX在2016年4月22日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了被告株洲XX公司承建的株洲迦南养老中心公寓楼项目。他们按合同约定分别支付了15万元工程押金,然而项目却一直未开工,两人多次催要押金无果。被告宾XX是株洲XX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被告公司辩称保证金已转交给其他公司,且认为不应支付利息。
张双意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已有多年。回想起刚执业时,面对案件更多的是一股冲劲,遇到问题可能会直接与对方争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变得更加沉稳和细致。就像这次,若在早年,她或许会直接质疑被告公司资金去向的合理性,但如今她先从合同条款和转账记录入手,去寻找关键线索。在她办公室的书架上,摆放着许多法律书籍和她参与各类案件的卷宗,这些都是她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
在深入研究案件资料的过程中,张双意律师发现被告宾XX将本应由公司收取的30万元工程押金指定存入其个人账户,且事后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已将款项转存公司账户。这一细节让她敏锐地意识到,这可能涉及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的问题。她进一步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现这种行为违背了法人制度设立的宗旨和诚实信用原则,应当适用公司法中的法人人格否认。
为了证实自己的判断,张双意律师开始收集证据。她前往银行调取了详细的转账记录,以证明款项确实进入了宾XX的个人账户。同时,她还查找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文件,试图寻找宾XX是否有将款项用于公司经营的证据,但一无所获。在这个过程中,她的助理被她的专注和严谨所折服,每次看到张双意律师在办公室里熬夜整理资料,都暗暗敬佩她的专业精神。
庭审当天,法庭内气氛紧张。对方律师强调被告宾XX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公司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且利息计算标准违反法律规定。张双意律师则沉着应对,她有条不紊地向法庭展示了收集到的证据,指出宾XX将款项存入个人账户且未转存公司账户的事实,证明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对于利息问题,她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详细阐述了原告要求支付利息的合理性。她的发言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让对方律师一时无言以对。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观点。判决书下达的那天,张双意律师在办公室里拆开信封,看到判决结果: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于2019年1月31日解除;被告株洲XX公司、宾XX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李XX、XXXX工程押金各15万元;被告还需支付原告李XX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利息45,000元,之后以15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支付至押金全部退还之日止;支付原告XXXX从2019年1月3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利息10,500元,之后以15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支付至押金全部退还之日止。张双意律师合上判决书,将其归入已完成案件的卷宗中,她知道,自己又一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这起案件从接案时原告的焦虑和无助,到面临被告公司的种种抗辩陷入困境,再到张双意律师从细节中发现突破口,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扭转局面,最终取得了让原告满意的结果。张双意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证据为王、精准施策”的办案准则,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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