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公证 > 公证机关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公证机关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24 · 1072人看过
导读:根据相关规定,公证机关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有: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监护人代理申请;当事人与申请事项无利害关系;申请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范畴;当事人对申请事项有争议;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不充分或拒绝补充;申请事项不真实、不合法。
公证机关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证机关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公证机关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此类主体无法独立清晰表达真实意愿,易引发问题。

二是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公证需基于当事人与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否则不予办理。

三是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这超出了公证业务范畴。

四是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有争议意味着无法确定事实,公证机关难以介入。

五是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公证以真实合法为基础,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

六是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材料不足无法支撑公证申请。

七是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不真实合法的事项,公证机关不能予以公证。

二、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需遵循哪些条件

依据《公证法》,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且能真实表达意思、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事项范围:

申请公证事项属于公证业务范围,如合同、继承、委托等。

3. 管辖权

该事项由本公证机构管辖,通常涉及地域、级别等管辖规定。

4. 材料真实合法充分:

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满足公证事项需求。

5. 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对申请公证事项的意思表示真实,无欺诈胁迫等情形。

6. 内容合法合规:

申请公证事项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德。

三、不符合公证条件时公证机关会如何处理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不符合公证条件时,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对不予办理公证的,公证机构应根据不予办理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或全部收取的公证费。若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在六个月内不能办结,公证机构可终止公证,并将预收的公证费按规定处理;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需要核实有关情况导致公证期限延长的,不计入六个月期限。同时,公证机构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其对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该公证机构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

当我们了解了根据相关规定,公证机关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主要有哪些后,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当事人对公证机关不予办理公证的决定不服该如何处理,这涉及到后续的救济途径。另外,当事人在准备公证材料时,怎样才能避免因材料不充分等原因导致公证申请被拒。如果你在公证过程中遇到了这些疑惑,或者对不予办理公证的具体情形还有其他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

公证最新文章

遇到公证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