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刑事案件的处理带来了新的模式。下面就以一起具体案件为例,来看看律师在其中如何发挥作用,实现量刑建议的合理调整。
当事人万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22年10月9日,被害人刘某报案称网上被诈骗,其中一笔10000元转入万某名下银行卡。经侦查,万某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按指示提供多张银行卡及账户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众多,万某从中获利4000元。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李鉴春律师及时介入。李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执业至今已逾17年,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第一时间会见万某,全面了解案情,确认万某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同时,李律师动员万某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某认罪认罚,为从宽处理奠定基础。随后,李律师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万某的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最初给出的量刑建议过高。李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开始梳理对万某有利的量刑情节。他指出万某具有自首、退赔、被害人谅解、从犯地位等情节。李律师制作了详细的量刑意见表,清晰地列出各项情节对应的量刑减让幅度。之后,李律师与检察官进行了多轮书面或当面沟通。他向检察官强调,万某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经过多次沟通,检察官最终调整了量刑建议。
到了审判阶段,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调整后的量刑建议,判决万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李鉴春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他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各个环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同时,也展示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律师在量刑协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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