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劳动者因病就医,却因企业未缴纳社保,面临巨额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的困境。
本案的客户是一位普通劳动者,他在佛山某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公司未依法为他缴纳社会保险。后来,该劳动者因病住院,产生了高额的医疗费用。由于没有社保,这些费用都需要他自己承担,这给他和他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劳动者及其家属找到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郑捷峰律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法学专业,自2022年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他还是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有着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接手案件后,郑捷峰律师首先仔细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他明确了企业未缴纳社保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
接着,郑捷峰律师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劳动者与企业曾签署过《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和《协议书》。郑律师发现,《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属无效;而《协议书》中约定的40000元补偿费仅包括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并未包含医疗待遇损失。
为了准确计算劳动者的医疗待遇损失,郑捷峰律师依据《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区分甲类、乙类、丙类药品及三级、二级医院的报销标准,精确计算出实际医疗待遇损失为199532.78元。在仲裁过程中,郑律师多次与仲裁委沟通,详细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他要求企业对相关问题进行举证抗辩,但企业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经过郑捷峰律师的努力,最终仲裁委采纳了他的观点,裁决企业向劳动者支付因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的损失199532.78元。这一结果让劳动者及其家属十分满意,他们评价郑捷峰律师专业又负责,帮我们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这起案件不仅为劳动者挽回了经济损失,也给企业敲响了警钟,提醒企业要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郑捷峰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帮助当事人解决了难题,体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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