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货款纠纷时有发生,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成为众多商家关注的焦点。本案便是一起典型的建材货款纠纷,涉案金额近十万,供货方在完成玻璃供货与安装义务后,买方却拖欠尾款未付,引发了一场法律维权之战。
大众思维盲区:在这类纠纷中,普通人往往容易陷入一些认知误区。比如,认为只要有合同,就能顺利追回货款,而忽略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细节和证据收集。还有些人可能不清楚债务转移的法定生效要件,容易被对方的抗辩理由误导。
律师真实思维:马晓焕律师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敏锐地捕捉到核心矛盾。她深知,要想胜诉,必须紧扣法律核心规则,严格区分“第三人代付”与“债务转移”的法律界限。同时,要构建完整的证据链,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落地动作:马律师首先全面梳理了订货单、采购安装合同、供货记录、结算记录、付款流水等证据,形成闭环证据,为一审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二审阶段,面对买方全新提出的“债务转移”抗辩及微信聊天记录,她精准质证、严密抗辩。依据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明确同意,未明确表示视为不同意的法律规定,成功推翻上诉人主张。此外,她还主动查明买方早已不是案涉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无授权、无职务身份,精准厘清责任主体,避免主体争议拖延回款。同时,将重复的违约金与利息合并优化,按LPR上浮30%主张逾期利息,实现合法范围内利益最大化。马晓焕律师(执业证号:16271201811045114,甘肃义浩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事、建设工程纠纷)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工作。
真实结果:一审阶段,被告缺席,法院认定买卖合同真实、合法、有效,供货方已完全履行供货及安装义务,判决买方支付全部欠付货款,并支持以LPR上浮30%标准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责任完全锁定买方个人。二审阶段,法院审理认定上诉人主张的“债务转移”未取得债权人明确同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微信聊天记录仅能证明协商第三方代为付款,不能证明债务转移,上诉人未能举证证明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自行承担。最终,近十万货款及利息全部得到支持,终审生效,可直接强制执行。
结尾:始终以理性思维拆解案件、坚持按事实与法律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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